2020年最新昆山落戶政策針對蘇州調整人才落戶標準解析
如下訴原文是目前蘇州政府發文的:按照目前政策來看,放寬了幾個問題點!
一:本科全日制人員無需繳納社保,等學籍檔案調入至人才市場,審核通過后,可直接開準遷證,具體細節等五一政策實施,會有詳細操作流程!目前網上很多文章發布,寫到本科學歷無需繳納社??芍苯勇鋺?,這個回答是錯誤的,不全面,導致很多誤以為只要是本科就可以直接落戶,本次調整只是針對全日制人員,非全日制本科還是需要繳納3個月連續社保的,才能申報的。
個人分析:對于此文件昆山目前本科學歷不管全日制還是非全日制都需滿足3個月連續社保,此政策完全滿足昆山人才落戶標準,推斷新政策對于昆山來說不會實施!起不到多大用處,具體等五一看政策吧!

昆山人才落戶服務指南2020-2021年
二:針對本科落戶年齡:實施統一年齡為45周歲以下(這個怎么說呢,原本昆山本科學歷本來要求年齡就是男女45周歲以下,只是蘇州大市之前政策是男45周歲以下,女40周歲以下),所以對于此次調整昆山沒什么變化。
三:對于此次調整:大專學歷,申報年齡需35周歲以下且社保需在一個單位滿足連續6個月,對于昆山落戶來講,有好處也有壞處,本身昆山落戶大專學歷,申報年齡是40周歲以下,社保需連續滿24個月,不要求在一個單位連續繳納社保,只要連續,期間換單位都可以。如果新政策實施現在部分滿足社保條件的客戶,年齡超了,之前不滿足社保的,現在調整后即滿足了,總體來說,還是放寬了些!
個人分析:對于此文件調整,近期也對昆山有關部門咨詢,回復:未接到上面新通知,具體等新政策下來看,另昆山政策目前也符合現狀,無需放寬!具體等五一看吧,如果說昆山要放寬,昆山政府也會發文,至今未發文,希望不大,感覺不會放寬,繼續按照原有政策來實施!
四:如下第四條:符合上述條件的人員,除本人戶口準遷外,允許其配偶及未成年、失業未婚子女隨遷到合法穩定住所。 這個理解可能是遷入人如果無房可以落集體戶,可是不能隨遷子女及愛人,需蘇州大市有房產,子女及愛人可一同隨遷。
個人分析:對于這個方法,昆山目前遷入人即使無房,小孩及愛人滿足條件都可隨遷至昆山集體戶,對于新政策來做對比 ,昆山目前恰到好處,如果實施新政策,根本沒放寬,反而增加要求了
其實此次政策調整,對于有學歷的人來說,是放寬了些,沒有學歷的還是一樣,本次調整也是在促進房產,疫情期間,房產交易持續下滑,房價也隨之下降,如長期這樣,要金融危機了要,地產業已經成為中國經濟的直接命脈 一旦房地產市場出現大的波動,現階段依靠房地產發展生產的幾十個行業,如鋼筋水泥生產商等,還有那些投資房地產業的大中型企業都將受到無法估量的損失,甚至可能因為大量資金的喪失,讓失血嚴重的中國實體經濟崩潰。如對于今年想購房的人來講,今年買房黃金時期在8-10月份(只是意見),好了,不多說,人才落戶具體實施等五一在看,如有問題想了解落戶一塊的可以咨詢我
如下文是蘇州政府發布的新政策原文:網上亂七八糟發布的不用看了,下文才是真原文!
蘇府規字〔2020〕4號
各市、區人民政府,蘇州工業園區、蘇州高新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各大專院校和直屬單位:
為進一步搶抓長三角區域一體化、江蘇自貿區蘇州片區等國家戰略疊加機遇,加快構筑人才競爭發展新優勢,奮力推動蘇州高質量發展走在最前列,市政府決定對人才落戶相關政策進行調整。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昆山人才落戶服務指南2020-2021年
一、有來蘇就業意愿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人員,在人事檔案轉入后可申請辦理落戶:
(一)在國(境)外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并取得國家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的留學人員;
(二)具有全日制本科學歷及學士學位以上人員;
(三)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
以上人員中博士研究生、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年齡不超過55周歲,碩士研究生、副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年齡不超過50周歲,本科學歷人員年齡不超過45周歲。
二、在蘇就業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的以下人員,在人事檔案轉入后可申請辦理落戶:
(一)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或碩士學位及以上(含留學人員)、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國家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一級條件之一的人員;
(二)具有本科學歷(含留學人員)、中級專業技術職稱、國家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二級條件之一的人員,年齡不超過45周歲。
以上人員如符合本通知第一條規定的條件,可按該條件申請辦理落戶。
三、具有大專學歷或國家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三級,年齡不超過35周歲,在蘇穩定就業并在申報單位連續繳納(不含補繳)社會保險6個月以上的人員,在人事檔案轉入后可申請辦理落戶。
四、申請及辦理
符合第一條規定的人員,由本人到合法穩定住所所在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辦理。無合法穩定住所的可遷入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的人才集體戶,由本人到人才集體戶所在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辦理。
符合第二條、第三條規定的人員由申報單位到單位注冊地所在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辦理。
符合上述條件的人員,除本人戶口準遷外,允許其配偶及未成年、失業未婚子女隨遷到合法穩定住所。
對擬落戶的對象實行公示制度。
五、符合第二條、第三條規定的人員所持的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應符合最新施行的蘇州市高技能人才緊缺職業(工種)目錄要求。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可根據需要,組織研究建立職業技能水平評價機制。
六、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應建立健全誠信備案機制,凡發現違背誠信承諾或提供虛假信息、材料等失信行為的單位或個人,按規定予以懲戒。在人才落戶過程中,發現單位或個人涉嫌違法犯罪的,應及時移交公安、市場監管等相關部門處理。
具體辦法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
昆山市個人申請人才落戶辦事指南
僅限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人員或者高級職稱人員申報
【辦理條件】
符合《市政府關于調整人才落戶相關政策的通知》(蘇府規字〔2020〕4號)(以下簡稱《通知》)第一條規定的以下人員;
一、有來蘇就業意愿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人員,可申請辦理落戶(申請過程中須將檔案轉入):
(一)在國(境)外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并取得國家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的留學人員;
(二)具有全日制本科學歷及學士學位以上人員;
(三)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
以上人員中博士研究生、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年齡不超過55周歲,碩士研究生、副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年齡不超過50周歲,本科學歷人員年齡不超過45周歲。
【受理范圍】
符合《通知》第一條規定,合法穩定住所在昆山市內或擬落戶在本中心人才集體戶的個人。

昆山人才落戶服務指南2020-2021年
【申請材料及要求】
一、 學歷、學位、專業技術職稱、國家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材料
(一)依學歷、學位條件申請人員提交:
1.國內學歷提交:學歷證書、教育部高等院校學生信息網注冊的在驗證有限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并填寫“在線驗證碼”,無注冊備案信息的應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并填寫“報告編號”。
2.國內學位提交:學位證書、教育部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網出具的《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認證報告》并填寫“驗證編碼”。
按《通知》第一條第二款申請的人員需同時提交學歷、學位材料。
3.留學人員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地區、國外或中外合作辦學學歷學位認證書”或網站打印頁面并填寫“報告編號”。
(二)依職稱條件申請人員提交:
《專業技術資格(職稱)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或批文、考試合格登記表及《蘇州市人才落戶職稱證書審核表》(附件1)。
二、人事檔案材料
具有大中專及以上學歷、實行社會保險制度前參加工作及已建立人事檔案的,應當在申請人才落戶時同時申請檔案轉入我中心保管。人事檔案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完整、規范,如實反映存檔人員基本情況。
三、戶籍及婚姻材料
①擬在自有房產落戶的,需提交本人及隨遷人員的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或關系證明、所購買房屋的所有權證明;
②擬在單位集體戶落戶的,需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用人單位集體戶首頁;
③擬在人才集體戶落戶的,需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
④擬投靠直系親屬的,需提交投靠雙方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被投靠人和合法穩定住所所有權人同意遷入的聲明、投靠人與被投靠人之間關系證明、合法穩定住所證明。
⑤婚姻材料。已婚人員需提交結婚證,離異人員需提交離婚證(附協議書)或法院判決書、法院調解書等;未成年子女隨遷需提交出生醫學證明;非婚生育或離異人員子女隨遷,直接撫養人需提交經公證處公證的子女撫養權協議書或民政部門備案的離婚協議書或法院判決書、法院調解書等;屬失業未婚子女隨遷的,需提交失業未婚的書面承諾書(附件2)。
四、誠信承諾
提交經本人簽字的《蘇州市先落戶后就業申報人個人承諾書》(附件3)
附件:1.昆山市人才落戶職稱證書審核表(樣張).doc
2.失業未婚子女承諾書(樣張).doc
3.昆山市先落戶后就業申報人個人承諾書(樣張).doc

昆山人才落戶服務指南2020-2021年
【服務流程】
人才引進落戶調檔請直接前往人才引進業務模塊進行申請,無需單獨申請檔案調入!
一、預審
(一)預申請
1. 登錄:符合《通知》第一條規定的人才落戶申請人和其他辦事個人請登錄昆山市人民政府網(http://www.ks.gov.cn)首頁—公共服務—熱點服務—人社—個人社保查詢,或在瀏覽器輸入以下地址:http://58.211.238.62:51891/ksggfw/personal/login進入“昆山智慧人社公共服務信息系統”(個人登錄),實名注冊后,選擇相應模塊辦理。
2.填報個人申請信息:按系統提示逐項如實填報申請信息。
3.上傳申請材料:按系統提示逐項上傳清晰、真實、有效的申請材料。材料包括:學歷、學位或專業技術職稱材料,戶籍及婚姻材料,誠信承諾材料等。
(二)預審。我中心工作人員自收到預申報材料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通過網絡比對等方式,完成對預申請信息和材料的信息比對工作,并反饋預審結果。其中:對以專業技術職稱條件申請的材料,由我中心工作人員轉遞至市人社局職業能力建設與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辦理材料審核手續,材料反饋后我中心再對申請材料進行預審。
(三)轉檔
申請人才落戶時人事檔案尚未轉入我中心保管的,申報人才落戶時應同時申請轉檔手續。在我中心預審完成后,個人可根據告知在人才落戶申報平臺自助打印含有電子章、驗證碼(通過驗證碼在我中心官網可驗證真偽)的《調檔函》,由本人憑《調檔函》到原檔案保管機構辦理人事檔案轉移手續,并通過機要通信的方式進行轉遞,嚴禁個人自帶檔案轉遞。
[自助打印《調檔函》前,請與原檔案保管機構聯系,如對方不受理自助打印件的,可攜帶居民身份證前往我中心(嶗山路9號)昆山人力資源市場一樓人才服務大廳人事人才窗口辦理《調檔函》]。
二、公示
經預審,申報材料基本符合要求的,在昆山人才網(網址:http://www.kshr.com.cn/)進行公示。公示期五個工作日。
對公示情況有異議的,我中心自接到舉報材料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會同相關部門組織開展調查核實,并告知核實結果。
三、審檔
個人檔案轉入我中心后,經審核缺少關鍵檔案材料的由我中心出具《昆山市人才落戶缺少檔案材料告知書》,一次性告知所缺材料及其可能造成的影響,本人應作出書面知情說明并提交《承諾補充檔案材料書》。
但對以學歷、學位或專業技術職稱作為申請條件的,檔案里反映學歷、學位或專業技術職稱的材料應當齊全,真實、有效。
四、材料提交
除預申請時已提交的合規材料外,應按要求和預審告知通過人才落戶申報平臺提交以下材料:
1.昆山市擬落戶人員申請單位內部公示回執;
2.補正的其他材料。
五、申請受理
我中心自收到申請材料3個工作日內確定受理或不受理。對符合落戶條件、申請材料齊全的進入審核流程。
對不符合落戶條件的或存在《細則》第三條第四款第三點不予受理情形之一的,告知不受理的理由。申請材料不齊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補正的材料。
六、審核
材料齊全的,我中心自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組織審核和審批。對初審、復核,符合落戶條件的,在我中心負責人同意后簽發《蘇州市人才落戶登記表》,并轉遞至擬落戶地公安機關。
對申請單位或個人存在《細則》第三條第五款審核不予通過情形之一的,由我中心反饋信息,并說明理由。
七、戶籍遷移
擬落戶人員根據公安機關的告知和《細則》第三條第六款的要求辦理戶口遷移和落戶手續。

昆山人才落戶服務指南2020-2021年
【辦理條件】
符合《市政府關于調整人才落戶相關政策的通知》(蘇府規字〔2020〕4號)(以下簡稱《通知》)第二、三條規定的以下人員:
二、在蘇就業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的以下人員,可申請辦理落戶(申請過程中須將檔案轉入):
(一)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或碩士學位及以上(含留學人員)、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國家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一級條件之一的人員;
(二)具有本科學歷(含留學人員)、中級專業技術職稱、國家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二級條件之一的人員,年齡不超過45周歲。
三、具有大專學歷或國家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三級,年齡不超過35周歲,在蘇穩定就業并在申報單位連續繳納(不含補繳)社會保險6個月以上的人員,在人事檔案轉入后可申請辦理落戶。
【受理范圍】
符合《通知》第二、三條規定,申請單位注冊地在昆山市內,并已與我中心建立檔案委托存檔(人事代理)關系的單位。
【申請材料及要求】
一、 學歷、專業技術職稱、國家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材料
(一)依學歷、條件申請人員提交:
1.國內學歷提交:學歷證書、教育部高等院校學生信息網注冊的在驗證有限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并填寫“在線驗證碼”,無注冊備案信息的應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并填寫“報告編號”。
2.留學人員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地區、國外或中外合作辦學學歷學位認證書”或網站打印頁面并填寫“報告編號”。
(二)依職稱條件申請人員提交:
《專業技術資格(職稱)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或批文、考試合格登記表及《昆山市人才落戶職稱證書審核表》(附件1)。
(三)依技能條件申請人員提交:
《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及《昆山市人才落戶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審核表》(附件2)。
二、人事檔案材料
具有大中專及以上學歷,應當在申請人才落戶時同時申請檔案轉入我中心保管。人事檔案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完整、規范,如實反映存檔人員基本情況。
三、戶籍及婚姻材料
①擬在自有房產落戶的,需提交本人及隨遷人員的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或關系證明、所購買房屋的所有權證明;
②擬在單位集體戶落戶的,需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用人單位集體戶首頁;
③擬在人才集體戶落戶的,需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
④擬投靠直系親屬的,需提交投靠雙方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被投靠人和合法穩定住所所有權人同意遷入的聲明、投靠人與被投靠人之間關系證明、合法穩定住所證明。
⑤婚姻材料。已婚人員需提交結婚證,離異人員需提交離婚證(附協議書)或法院判決書、法院調解書等;未成年子女隨遷需提交出生醫學證明;非婚生育或離異人員子女隨遷,直接撫養人需提交經公證處公證的子女撫養權協議書或民政部門備案的離婚協議書或法院判決書、法院調解書等;屬失業未婚子女隨遷的,需提交失業未婚的書面承諾書(附件3)。
四、誠信承諾及公示反饋材料
申請單位及個人應分別提交《昆山市申辦人才落戶申請單位承諾書》(附件4)和《昆山市擬落戶人員單位內部公示回執》(附件5),及《昆山市人才落戶申報人個人承諾書》(附件6)。
【服務流程】
人才引進落戶調檔請直接前往人才引進業務模塊進行申請,無需單獨申請檔案調入!
一、預審
(一)預申請
1. 登錄:符合《通知》第二條、第三條規定的人才落戶申請單位請登錄昆山市人民政府網(http://www.ks.gov.cn)首頁—公共服務—辦事系統入口—人社—社保網上申報,或在瀏覽器輸入以下地址:http://58.211.238.62:51891/ksggfw/dept/login進入“昆山智慧人社公共服務信息系統”(企業CA),通過CA證書,選擇相應模塊辦理。
2.填報申請信息:按系統提示逐項如實填報申請信息。
3.上傳申請材料:按系統提示逐項上傳清晰、真實、有效的申請材料。材料包括:學歷或專業技術職稱、國家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材料,戶籍及婚姻材料,誠信承諾等。
(二)預審。我中心工作人員自收到預申報材料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通過網絡比對等方式,完成對預申請信息和材料的信息比對工作,并反饋預審結果。其中:對以專業技術職稱條件申請的材料,由我中心工作人員轉遞至市人社局職業能力建設與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辦理審核手續;對以國家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條件申請的材料,由我中心工作人員轉遞至市職業技能鑒定中心辦理材料審核手續,材料反饋后我中心再對申請材料進行預審。
(三)轉檔
人事檔案尚未轉入我中心保管的,申報人才落戶時應同時申請轉檔手續。在我中心預審完成后,個人可根據告知在人才落戶申報平臺自助打印含有電子章、驗證碼(通過驗證碼在我中心官網可驗證真偽)的《調檔函》,由本人憑《調檔函》到原檔案保管機構辦理人事檔案轉移手續,并通過機要通信的方式進行轉遞,嚴禁個人自帶檔案轉遞。
[自助打印《調檔函》前,請與原檔案保管機構聯系,如對方不受理自助打印件的,可攜帶居民身份證前往我中心(嶗山路9號)昆山人力資源市場一樓人才服務大廳人事人才窗口辦理《調檔函》]。
二、公示
1.社會公示。經預審,申報材料基本符合要求的,在昆山人才網(網址:http://www.kshr.com.cn/)進行公示。公示期五個工作日。
2.單位內部公示。單位自收到我中心公示告知之日起,應當在單位內部公示欄或信息系統進行公示,張貼《昆山市擬落戶人員申請單位內部公示榜》。公示期不得少于五個工作日,并如實反饋公示結果,提交《昆山市擬落戶人員申請單位內部公示回執》及單位內部公示欄公示照片或信息系統公示截圖。
對公示情況有異議的,我中心自接到舉報材料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會同相關部門組織開展調查核實,并告知核實結果。
三、審檔
檔案轉入我中心后,經審核缺少關鍵檔案材料的由我中心出具《昆山市人才落戶缺少檔案材料告知書》,一次性告知所缺材料及其可能造成的影響,本人應作出書面知情說明并提交《承諾補充檔案材料書》。
但對以學歷、學位或專業技術職稱作為申請條件的,檔案里反映學歷、學位或專業技術職稱的材料應當齊全,真實、有效。
四、材料提交
除預申請時已提交的合規材料外,應按要求和預審告知通過人才落戶申報平臺提交以下材料:
1.《昆山市擬落戶人員申請單位內部公示回執》;
2.補正的其他材料。
五、申請受理
我中心自收到申請材料3個工作日內確定受理或不受理。對符合落戶條件、申請材料齊全的進入審核流程。
對不符合落戶條件的或存在《細則》第三條第四款第三點不予受理情形之一的,告知不受理的理由。申請材料不齊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補正的材料。
六、審核和審批
材料齊全的,我中心自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組織審核和審批。對初審、復核,符合落戶條件的,在我中心負責人同意后簽發《蘇州市人才落戶登記表》,并轉遞至擬落戶地公安機關。
對申請單位或個人存在《細則》第三條第五款審核不予通過情形之一的,由我中心反饋信息,并說明理由。
七、戶籍遷移
擬落戶人員根據公安機關的告知和《細則》第三條第六款的要求辦理戶口遷移和落戶手續。
【服務地點】昆山市嶗山路9號昆山人力資源市場人才公共服務大廳
【服務時間】周一至周五(節假日除外):
上午:08:30-11:30
下午:13:00-16:30